关于印发《福建省2010年成人高等学校
招 生 规 定》 的 通 知
各市、县(区)教育局、高招办,省属各成人高等学校、普通高等学校成(继)教院(函授站),省直各有关厅(局):
根据《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》(教学〔2010〕6号)精神,结合我省实际,制定《福建省2010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规定》,现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附件:福建省2010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规定
福 建 省 教 育 厅
二○一○年七月十五日
主题词:教育 成人高校 招生 规定 通知
抄 送:教育部高校学生司、考试中心,省政府办公厅,省招生委员会正、副主任、委员,省招生监察组,各市招生监察组
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0年7月15日印发